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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散文研究:值得开掘的学术富矿

[发布时间] 2020-01-10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浏览次数]:8061

       诗人写散文,在中外文学史上代不乏人,已形成悠久传统。在中国古典文学中,陶渊明的《归去来辞》、王勃的《滕王阁序》、李白的《与韩荆州书》、杜牧的《阿房宫赋》、苏轼的《前赤壁赋》等,都是诗人创作的天地至文。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中,这一传统并未中断,而且诗人转向散文创作出现文名盖过诗名或者诗文并举的情形也很普遍。冰心、朱自清、何其芳、李广田、徐志摩、朱湘、冯至等现代诗人均有独特而精美的散文作品,台湾诗人余光中、杨牧、洛夫等人在散文创作上也有不俗成绩。因此,在今天加强诗人散文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阐释文学理论展现文体特征

       诗人写散文是一个世界性现象,特别是20世纪以来,出现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诗人散文名篇。里尔克的《布里格随笔》、布罗茨基的《文明之子》、米沃什的《被禁锢的头脑》、希尼的《舌头的管辖》、帕斯的《弓与琴》等,都是深受读者喜爱的外国散文名作。这些散文一方面承担了诗人确立自身诗学理论和实践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任务,同时也扩大了他们的诗歌与诗学在文学史上的影响力。

       例如,作为散文家的瓦莱里和作为象征主义诗人的瓦莱里放射出同样夺目的光辉。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说过,“在二十世纪,保罗·瓦莱里有一个关键的位置,这就是散文家瓦莱里”。无独有偶,在《英国散文的流变》中,王佐良认为“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序》、柯尔律治的《文学传记》、文学演讲以至《古舟子谣》页边的情节解释、雪莱的《为诗辩护》都是双重意义上的浪漫派散文,即它们既阐释浪漫派的文学理论,又展现浪漫派的某些文体特点:宣言式,探索性,理想化”。华兹华斯的《水仙花》、柯尔律治的《古舟子咏》和雪莱的《西风颂》仅是他们作为浪漫派作家的一个维度。除此之外,他们那些看似随意的笔墨,诸如序跋、日记、书信、札记、宣言等,同样参与了他们成为浪漫派作家的过程。

       调和人性矛盾 寄托审美理想

       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认为,“我们作为人在精神上也是由多重层次迭加在一起的人组合而成的”,这是人类精神的普遍规律,但在诗人那里又更加明显,因为“诗人多有一重天,在他们天才这一重天,与他们的才智、善良、日常生活中的精明智巧这一重天之间,还有一重天,这就是他们的散文”。在普鲁斯特看来,诗人散文既不是天才的结晶,也与世俗社会中的“才智、善良、日常生活中的精明智巧”判然有别,它是介于二者之间或独立于二者的存在。诗人写作散文时,是把“诗才暂时搁置一旁,暂时停止启用他从超自然、完全属于个人的世界中得到的形式”,但又不是彻底遗忘,因为这些散文“仍然让我们依稀想到那些诗情”。

       普鲁斯特这种把散文视为诗人的另一重精神层次的观念,其实隐含着十分深刻的人性悖论。人既是肉身性的存在,又是卡西尔所说的“文化动物”;既以肉身经验着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又以心灵体验着无限的文化和精神;既依赖世俗,眷恋红尘,又渴望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既热衷于向外部世界攫取而“沉于物”,又担忧自我内在灵性的消失而“溺于德”;既有来自对象和表象的感性冲动,又有对普遍本质和真理的理性诉求。

       席勒在《论崇高》《美育书简》《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等著作中,也深刻分析过人性的这种对立,并最终把审美作为拯救人性的根本出路。席勒认为,“美是精神和感觉谐和的结果;它是同时诉诸人的一切能力的,只有当人充分地和自由地运用他的一切能力,才能够正当地感受和评价美。为了这个目的,必须有毫无拘束的感觉、豁达开朗的心胸、新鲜活泼而且一点也不疲惫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席勒还把“美”具体化为“诗”,意图通过“诗”来调和充满对立与差异的人性。“只要这两种性格升高到诗的境地,它们所特有的许多限制就会消失不见,而且它们的诗的价值越大,它们的矛盾就越少;因为诗的心境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在这里一切差别和缺点都烟消云散了。”

       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逻辑上,人性的这种对立都不易得到克服,席勒所提供的出路也仅仅是一个审美的乌托邦,人的异化和不自由的处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善。但是,对于挖掘诗人为何写散文这个问题的答案,席勒的这种拯救思路却不无启发。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诗人的诗歌写作看作“感伤的诗”,主要承载着诗人精神天空中那些感性的、主观的、无限的内容;可以把诗人的散文写作看作“素朴的诗”,主要寄托诗人精神天空中那些知性的、客观的、有限的内容。当然,这样的分类是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而作出的大体概括。

       对于诗人而言,诗与散文是其精神世界中两种表意实践的产物,各有其实现诗人美学理想的效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能理解自惠特曼以来那种拼命要打破古典主义所划定的诗与散文之界限的冲动,才不致被文学史上反复涌现的诗歌的散文化、叙事化潮流所困惑,才不会看轻拥有广泛创作群体的散文诗。而兼善两者的和谐境界,在某些作家看来,就是作家最大的幸福。正如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那样:“只有诗歌和散文的有机的融合,或者更正确地说,充满诗的本质、诗的生动的精华、清澄的气息、诗的令人神魂颠倒的力量的散文,才能是文学中最崇高、最动人的现象,才是真正的幸福。”

       诠释表达自我 完善当代研究

       在一个诗人的创作生涯当中,能够做到“诗歌和散文的有机的融合”,一方面是诗人写作的幸运。像普里什文那样的作家,“一生都在为如何将诗歌置入散文而痛苦”,可见两种文体的“有机的融合”绝不是诗的散文化或散文的诗化那么简单。另一方面也是诗人日常生活的幸运。那些在散文写作上有过经营的诗人,由于有机会用日常语言表达、阐释处于精神疑难和困境中的自我,往往更能领略和接受此岸生活中所包含的全部丰富性和复杂性。诗人余光中对此的感受颇深,他在写于1980年的《缪斯的左右手——诗和散文的比较》中把自己的散文写作称为“左手的缪斯”,同时又强调,“散文不是我的诗余,散文与诗,是我的双目,任缺其一,世界就不成立体”。

       既然诗人的散文创作构成诗人全部艺术创作不可或缺的部分,那么要想完整地理解诗人的文学世界和精神结构,理解诗人在具体语境中的心态、选择、道路和命运,就不能不研究他们的散文创作。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诗人的散文创作一直绵延不息。从新文学草创时期的朱自清到90年代的于坚,都在散文这一文类上用力甚勤:前者经过时间的淘选在今天已更多被指认为一位经典的散文家,而不是写过《毁灭》这样在青年中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长诗的诗人;后者则被有的当代文学研究者(比如谢有顺)视为9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散文家之一。但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谱系中,无论是新诗史著作还是散文史著作,都没有给诗人的散文创作予以正面和充分的讨论。从这个阙如来看,诗人散文研究仍是一座尚未开垦的学术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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