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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案例 大故事——律师视角下的网络法律热点》

[发布时间] 2018-11-22    [浏览次数]:3717


书  名《微案例 大故事——律师视角下的网络法律热点》

作者名杨择郡  王水文  王骞

出版社中国出版集团研究出版社

ISBN978-7-5199-0427-2

定  价48.00


作者简介:

  杨择郡,管理学博士,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惠州市政协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已出版《外嫁女法律问题研究》《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等著作。

  王水文,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1995年开始执行律师业务,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在多年的实践中,恪守职业道德,崇尚社会正义。目前担任惠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职务。

  王骞,法律硕士,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2005年开始执行律师业务,知识面广,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法律职业实践经验。目前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内容简介:

  本书选取社会热点案例,其中涵盖刑事、治安、合同、婚姻、行政等主要社会法律领域,每个案例由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和社会法治经验,针对案例的基本事实对其法律内涵进行解读,揭示案例所蕴含的社会法治命题。本书每个案例评析的体例均采取案例故事与专业评论解释相结合的方式,以案例事实所揭示的核心命题作为案例小标题,简约叙述案例基本事实,再进行深度挖掘其法治内涵及核心命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法律主张,彰显法治理念。

 

 

目    录:

民 事 类

  合法的私录录音可作为证据使用 / 周菜玲
  非法代孕的子女与“抚养父母”构成亲子关系 / 章利兵
  自然人取名应符合公序良俗 / 袁婷婷
  自助储物柜保管物品被盗,超市应赔偿 / 袁婷婷
  施助不当成侵权 / 袁婷婷
  网络贬损见义勇为须承担侵权责任 / 袁婷婷
  网购消费者可在收货地起诉 / 袁婷婷
  虚假诉讼当禁止 / 袁婷婷
  微信截图可成为诉讼证据 / 徐志斌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不对抗第三人 / 罗鹏
  无正当理由使用他人商标注册域名是侵权 / 蒋玉晴
  行政机关有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义务 / 戴秋生
  诉讼举证非儿戏,作假要担责 / 王水文
  登山坠崖“驴友”被判自负主要责任 / 谢晓惠
  具有身份关系性质的赠与不适用任意撤销 / 谢晓惠
  装修校舍致学生病亡,学校责无旁贷 / 谢晓惠
  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实侮辱言论应负侵权责任 / 谢晓惠
  非储户过错银行卡被盗刷,银行全部赔偿 / 许晓华
  虚假诉讼当严惩 / 刘琼
  五岁女童吃芭蕉噎死,父母状告赠蕉者索赔73.8万元败诉——鼓励社会正常交往的价值更值得保护 / 杨择郡
  企业拒绝协助法院执行要担责 / 叶正夏
  利用诉讼进行营销属于滥用诉权 / 王颖宜
  员工存在过错不免除企业履行劳动合同关系的后合同义务 / 师斌
  物业公司无权给乱停放的车辆加锁 / 郑鸿昌
  “夫妻感情破裂”认定需要“证据确凿” / 谢晓惠
  裁判文书应进行实质说理 / 常颖
  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文章应获授权 / 蒋玉晴
  收费停车场须妥善保管停放车辆 / 罗鹏
  争夺子女抚养权,子女权益最关键 / 舒张
  扶老献爱心,法律支持你——精神赡养可成为继承的法律事由 / 舒张
  约定违约金当履行 / 舒张
  保护隔代探视权是良法善治 / 王水文
  保险公司不得以车主非保险责任第三人为由拒绝理赔 / 许晓华
  网约车迟到属于违约行为 / 许晓华
  “弱势”网购消费者权利应得到保护 / 严剑润
  上班早退引争议——违反劳动纪律不是工伤认定的事由 / 舒张
  网店失霸王条款,部分网购商品拆封了也可退货 / 舒张
  别再“不想长大”,父母对子女抚养责任有年限 / 舒张
  劝酒无节制,致人死亡要担责 / 舒张
  代驾发生责任事故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 罗鹏
  代书遗嘱须符合法律规定 / 罗鹏
  人身保护令对家暴说“不” / 郑鸿昌
  房屋所有权转让应进行变更登记 / 罗鹏
  抚养协议不适用违约金条款 / 罗鹏
  诉讼应有正当目的 / 许晓华
  公司解散未及时清算有风险 / 郑鸿昌
  婚宴现场遇天花板漏水,酒店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 许晓华
  规划确定的小区会所不因产权归属而改变其用途 / 李华
  离职员工使用原用人单位技术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 蒋玉晴
  你我都有“日照权” / 吴丹
  试管婴儿也有继承权 / 罗鹏
  代驾可无偿,责任有归属 / 徐志斌
  购买学位房可以保全学位 / 郑鸿昌
  意向书非合同 / 丁雪瑜
  住宅受到噪音干扰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 游子铭
  子女对父母诉讼应符合社会公德 / 罗鹏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责的理由 / 曾智群
  配偶“性福权”受侵害,责任者应赔偿 / 黄熙华
  个体的便利要服从公共安全的安排 / 刘彬
  以婚前拆迁补偿所购婚后房屋仍属一方的个人财产 / 罗鹏
  借他人名义购房,所有权无保障 / 罗鹏
  身份欺骗也属民事欺诈 / 罗鹏
  以股东会决议违法分配公司财产无效 / 罗鹏
  物业公司应尽安全防范义务 / 罗鹏
  仅有签名而无相应意思表示不成立合同关系 / 徐志斌
  赔偿对象死亡不影响索赔既有残疾赔偿金 / 徐志斌
  生母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资格 / 徐志斌
  子女不论是否婚生,生父母养育责任相同 / 徐志斌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对各方公平 / 严剑润
  抚养义务非“可踢之球” / 严剑润
  艾滋病患者应有就业平等权 / 郑鸿昌
  淘宝店转让过程缺失一环节将无效 / 郑鸿昌
  性权利首次在国内得到民法保护 / 郑鸿昌
  存在亲属关系不是法定免责事由 / 郑鸿昌
  访客轻生,主人无责 / 谢燕妮
  法院为什么支持“空床费” / 杨择郡
  有关组织可对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 / 袁婷婷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不能随意撤销 / 严剑润
  受害人体质因素不是扣减残疾赔偿金的理由 / 游子铭
  动物伤及“顽皮”游客,动物园分担责任 / 严剑润
  这份调解书“不太冷” / 郑鸿昌
  “老赖”逃债将资金转移至子女账户被追回 / 叶正夏
  拿着房产证,房子却不是自己的? / 郑鸿昌
  拖欠工资跑不掉 / 罗鹏


刑 事 类

  “朋友圈”卖假货获刑 / 袁婷婷
  替考可入刑 / 袁婷婷
  竞速驾驶机动车触犯刑法 / 游子铭
  高空抛物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游子铭
  当事人无权以私人强制方式解决纠纷 / 师斌
  冒用他人医保卡开药倒卖构成诈骗罪 / 谢晓惠
  抢劫罪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谢晓惠
  付诸行动准备犯罪构成犯罪预备 / 谢晓惠
  为挣高薪帮人运毒系共同犯罪 / 谢晓惠
  讨债勿偏激,非法拘禁是犯罪 / 谢晓惠
  人情往来不得成为贪污受贿的借口 / 游子铭
  通过“朋友圈”无证销售烟草属非法经营 / 谢晓惠
  警方违法刑事扣押应退赔 / 林建源
  机器故障暗窃喜,取走资金成盗窃 / 舒张
  下车违规开车门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 舒张
  因证据存疑,死刑改判无罪 / 舒张
  信息泄露引众怒,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可获刑 / 舒张
  纵然传销套路深,插上科技翅膀仍难逃法网 / 舒张
  反家暴法亦容情 / 游子铭
  非法捕鸟触犯刑律 / 严剑润
  共享单车非无主 盗窃必追责 / 黄庆龙
  酒后乱性亦要负刑责 / 游子铭
  “流量劫持”可入刑 / 徐志斌
  滥用信访勒索诈钱财可构成犯罪 / 徐志斌


行 政 类

  疑难工伤认定应以有利于劳动者原则办理 / 谢晓惠
  行政违法行为不当然成立民事过错 / 严剑润
  未依法送达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生效力 / 许晓华
  “村章乡管”不合法 / 郑鸿昌
  政府不对合法行政行为的间接影响承担法律责任 / 严剑润
  生产食品标示添加配料不定量属违法 / 罗鹏
  高校毕业证未上网不影响其效力 / 徐志斌
  上班途中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亦属工伤 / 郑鸿昌
  政务信息系统的设定不能限制行政处罚的裁量 / 严剑润
  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限,不予以在起诉期限内扣除 / 钟锐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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